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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00002 |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20〕55号 |
发文机关:明升体育app: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2020-12-17 |
标题:明升体育app:人民政府办公室明升体育官网:印发明升体育app:管护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链接:【图解】明升体育app:林业局《明升体育app:管护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文政办发〔2020〕55号
明升体育app:人民政府办公室
明升体育官网:印发明升体育app:管护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大陵山林场: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全县管护员的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评分到项、量化考核,充分调动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扎实做好森林管护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以及封山禁牧等实际情况,特制订《明升体育app:管护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升体育app: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升体育app:管护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全县管护员的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评分到项、量化考核,充分调动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扎实做好森林管护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以及封山禁牧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护员的选聘条件
第一条 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团结同志,热爱林业工作,法制观念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第二条 身体健康,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经培训学习会用GPS巡检设备,常住本村(特殊情况乡政府可统筹安排)且熟悉本村森林分布及地形地貌的本村男性公民。
第三条 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 管护员必须专职护林,不得兼职。
第五条 管护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为一年。按照管护员考核规定,年终考核成绩突出的下年可优先续聘,否则自动解除聘用。
第六条 村两委主要干部不得担任管护员。
第七条 管护员首先聘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优先聘用经考核优秀的现有天保管护员和村级护林员。
第二章 管护员的招聘和录用
第八条 管护员的岗位设置,天保区原则上一个自然村设置一个岗位,如本责任村范围内集体林大于8000亩的可设置两个岗位。
第九条 由符合要求条件的本村农民提交个人申请(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村委推荐同意,上报乡镇政府严格把关,具体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聘用符合条件的管护人员,由乡镇政府与管护员签订管护协议。管护人员推荐、审核表;管护人员汇总花名表;管护协议一并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十条 乡镇会同林业局要组织管护员对所属管护区域森林分布特点,人为活动状况,按照地段划分管护员管护区域。
第十一条 管护员经录用后,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3天以上的要经村委同意后由乡镇分管林业负责人审批许可方可外出。请假情况乡镇要做好登记,每个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护林防火期、特险期内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的需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该请假人员管护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领取与原管护员同等报酬,不得留有空档。未经村委及乡镇同意外出的,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扣除当月管护工资。管护员外出打工或者从事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工作,一经查出,立即解除合同,取消管护资格。
第三章 管护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 森林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经常性的巡山护林,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止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荒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村、乡镇及林业局。
(三)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告有关情况。
(四)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五)制止乱捕乱猎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六)阻止牲畜进入管护责任区毁坏林木及幼林。
(七)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对森林资源危害情况。
(八)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常识学习,遵守安全规定,在巡查、巡护中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超速行驶各种机动车辆,杜绝不安全问题发生,保证有效地完成森林管护任务。 巡护中发现的违法事件,及时上报乡镇和县林业局,要做到一案一报,并配合林业执法部门做好各类林业案件调查工作。
第四章 管护员的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对象:管护员
第十四条 考核任务及评分标准
根据管护员检查验收卡考核,按以下十项评分,总分100分。分好、中、差三个等次,好的满分,中的按总分的70%打分,差的按总分的50%打分。
(一)巡护情况:天保区1-2月份、11-12月份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22天,护林防火特险期(3月1日至6月30日)巡护天数为全勤(缺勤一次提出警告,两次扣除当月50%工资,连续三次解除聘用合同),7-10月份每周不少于3天,特殊气候要及时巡山(如打雷无雨等)。巡护记录要与GPS巡检系统记录相吻合,不得私自安排他人顶替。巡护记录按好、中、差评分。总分30分,缺1天扣2分。
(二)封山禁牧:总分10分,凡在封山禁牧区放牧的,发生一次10只以上羊,5头以上牛、马家畜的扣3分,两次扣6分,三次以上不得分。
(三)盗伐:总分10分,未报1起扣1分。
(四)森林火灾:总分15分,有1起扣2分。
(五)非法占用林地:总分15分,未报1起扣2分。
(六)林业有害生物汇报:总分5分,未报一次扣1分。
(七)乱捕滥猎:总分5分,未报1起扣1分。
(八)责任区管护设施维护情况:总分5分,按好、中、
差评分。
(九)宣传工作:总分3分,按好、中、差评分。
(十)其他工作:总分2分,按好、中、差评分。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管护员履职情况的考核,采取自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使自查督查工作落到实处。自查结束后,自查单位将各片区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管护员,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每次检查结果逐次记录,逐月统计,作为发放管护员管护费的重要依据。
(一)自查。由乡(镇)组织,在每月30日完成自查。管护员要坚持记录巡护日记,并在每月底记录总结一个月来巡查发现的违法情况。乡镇对管护员当月管护片区的管护情况,如盗伐、滥伐、非法采脂、封山禁牧、捕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野外用火、森林火灾等情况以及出勤天数、参加学习工作汇报,如实填写在《巡护记录》月检查评语栏,进行批阅,作为每月管护员量化考核的依据之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要按照每月的自查情况填写《明升体育app:森林管护验收卡》。对自查中发现的盗伐、滥伐、非法采脂、捕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乡镇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林业局。
(二)督查。县林业局抽调天保办、森防站、防火站、林政站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组将采取不定期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督查时对自查已查出损失因子不再扣分;如自查没有查出损失因子而督查查出来的,按规定双倍扣分。
第十六条 管护员的管护报酬及发放
(一)管护报酬。根据我县实际,纳入天保管护责任区的管护员,报酬为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天保区管护报酬由中央财政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
(二)考核标准。管护费考核发放标准:管护费按每季度考核成绩评定,两季度发放一次。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全额发放当季度管护费;得分在80-89.9分,支付当季度管护费的80%;得分在70-79.9分,支付当季度管护费的70%;得分在60-69.9分,支付当季度管护费的60%;得分在60分以下,不予支付当季度管护费,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取消管护员的管护资格,终止管护合同。
(三)发放时间。管护费按月考核以季度汇总,两季度发放一次。财政局、林业局要在管护费发放前及时将经费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根据对管护员的验收情况兑现管护费。
第十七条 奖励与惩罚
(一)管护员在一年的管护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并查
实无误的,县政府将筹集一定资金给予管护员表彰和奖励:
1.在担任管护员期间,管护责任区无森林火灾、无违法野外用火、无破坏封山禁牧的行为和活动发生、无盗伐滥伐、无非法采脂、无乱捕滥猎、无非法占用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破坏森林景观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
2.制止破坏森林资源措施得力,使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3.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
4.拯救、保护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的。
5.依法制止或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乱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6.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
(二)管护员在半年管护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查实无误的,停发半年管护费。
1.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的。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的。
3.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面积达5亩以上(含5亩)的,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的。
4.封山禁牧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5天的。
6.管护期间有私自顶替行为的。
(三)管护员在管护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并查实无误的,解除管护合同,予以辞退。
1.盗砍滥伐,监守自盗,构成刑事案件的。
2.一个月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的。
3.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大陵山林场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从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执行
附:
文 水 县 管 护 员 聘 用 人 数 表 |
|||
乡镇 |
行政村名称 |
天保区管护员 |
备 注 |
凤 城 镇 |
南 徐 |
1 |
|
西 街 |
1 |
|
|
庄 头 |
1 |
|
|
苏家岩 |
1 |
|
|
牛家沟 |
1 |
|
|
后 周 |
1 |
|
|
吕家山 |
1 |
|
|
前 周 |
2 |
|
|
成家山 |
1 |
|
|
贾家山 |
1 |
|
|
曹家山 |
1 |
|
|
前 庄 |
1 |
|
|
河 底 |
1 |
|
|
沟 口 |
1 |
|
|
南峪口 |
1 |
|
|
南 街 |
1 |
|
|
沿 磨 |
1 |
|
|
大圪堆 |
1 |
|
|
泉泉寺 |
1 |
|
|
马家庄 |
1 |
|
|
半 峪 |
1 |
|
|
章 多 |
1 |
|
|
土 堂 |
1 |
|
|
靛 头 |
1 |
|
|
任家坡 |
1 |
|
|
集灵源 |
1 |
|
|
北武家坡 |
1 |
|
|
开 栅 镇 |
开 栅 |
1 |
|
北峪口 |
1 |
|
|
西峪口 |
1 |
|
|
中 舍 |
1 |
|
|
北 徐 |
1 |
|
|
苍 儿 会 办 事 处 |
温家庄 |
1 |
|
下 社 |
1 |
|
|
程家庄 |
1 |
|
|
林 海 |
1 |
|
|
李家庄 |
1 |
|
|
王家社 |
1 |
|
|
麻峪口 |
1 |
|
|
陈家社 |
1 |
|
|
李家会 |
1 |
|
|
寨则沟 |
2 |
|
|
岳家庄 |
1 |
|
|
下 庄 |
2 |
|
|
龙 兴 |
1 |
|
|
海 岸 |
1 |
|
|
崖 底 |
1 |
|
|
陷家沟 |
1 |
|
|
大 村 |
1 |
|
|
贺家塔 |
1 |
|
|
付家庄 |
1 |
|
|
李家嶂 |
1 |
|
|
苍儿会 |
1 |
|
|
马 西 乡 |
神堂(马西) |
1 |
|
大南峪 |
1 |
|
|
小南峪 |
1 |
|
|
南武家坡 |
1 |
|
|
中 渠 |
1 |
|
|
康家堡 |
1 |
|
|
牛家垣 |
1 |
|
|
赤 峪 |
1 |
|
|
孝子渠 |
1 |
|
|
合计 |
|
65 |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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